什么是耕地占用税?
耕地占用税,是对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个人,按其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征收的一种税。
耕地占用税的征税对象是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的行为。农业生产占用的耕地,不缴纳耕地占用税。通过征收耕地占用税,可以控制非农业建设对耕地的占用,并能通过税收调节占用的行为,促使建设用地使用者尽可能地少占或不占耕地,达到保护耕地的目的。还有利于充实财政支农资金。通过征收耕地占用税,可以把部分税款用于发展农业,促进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
耕地占用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国家、集体和社会组织或个人所有的从事建房和非农业建设的耕地。
这里所说的耕地,是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被征用前三年曾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亦视为耕地。但为了国防和公益事业的发展,国家对下列经批准征用的土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1、军事设施占用的耕地;
2、铁路线路、飞机场路道和停机坪占用耕地;
3、炸药库占用耕地;
4、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和医院用地。
农村居民经批准占用耕地新建住宅的,按照国家规定的税率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
值得注意的是,外商投资企业不是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人,其建设占用耕地的,无须缴纳耕地占用税,其土地收费由国务院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