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驾侵权的责任认定
由于经济的发展车辆不断增加,原有的交通道路已是供小于求了,道路紧张车辆增加开车水平却并没有因此而提升等各种原因使得近年来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不断上升,由此也引发了各种各样的侵权问题。那么我们应该如何来认定这些侵权责任呢?
(一)关于代驾
一般来说,代驾就是车主临时请别人为自己开车的一种行为。在这里我将替人开车者称为代驾人,接受代驾服务的称为被代驾人。代驾服务种类较多,通常包括酒后代驾、婚庆代驾、商务代驾、旅游代驾、长途代驾等。按照代价是否得到报酬又可把代驾分为无偿代驾和有偿代驾。有偿代驾又分为私人有偿代驾、代驾公司提供的代驾及酒店等餐饮服务机构附带提供的代驾等三种。无偿代驾是一种帮工关系,私人有偿代驾是一种临时的雇佣关系,代驾公司提供的代驾是一种委托关系,而酒店等餐饮服务机构附带提供的代驾是消费关系的延伸。在以前的生活中代驾可能一般指帮工代驾即朋友间的代驾。那么什么是无常代驾什么是有偿代价呢?
1、无偿代驾通常发生在亲友之间,代驾人和被代驾人之间存在亲情、友情、从属、利益等方面的关系,不因代驾行为而单独收取费用。无偿代驾是一种帮工关系。
2、有偿代驾。
有偿代驾又分为私人有偿代驾、代驾公司提供的代驾及酒店等餐饮服务机构附带提供的代驾三种。
(1)私人有偿代驾。
私人有偿代驾涉及到两个民事主体,即代驾人和被代驾人,其表现形式既有代驾人和被代驾人订立书面合同的情形,也有不订立书面合同的情形。
(2)代驾公司提供的代驾。
这类代驾涉及三个民事主体:代驾人、被代驾人以及提供代驾服务的代驾公司。代驾服务是由代驾公司向被代驾人提供的,代驾人与被代驾人并不直接发生法律关系,而是代驾人与代驾公司、被代驾人与代驾公司两两直接发生法律关系。
(3)酒店等餐饮服务机构附带提供的代驾。
自公安部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开始后,一些酒店等餐饮服务机构的酒水销售量因此直线下降,很多酒店等餐饮服务机构纷纷推出“免费酒后代驾服务”,以消除消费者的后顾之忧。
(二)交通事故及其产生的侵权责任
1992年1月1日《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开始施行,该办法第2条规定“本办法所称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
(三)代驾中交通事故侵权责任的认定
一般来说,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车主之间既构成一般民事侵权行为,但在实际生活中由于代驾原因使得这个侵权变得复杂。也使得承担这个责任的主题变得特殊。前边我们有提到过交通事故中侵权责任认定首先要具备构成侵权责任的四个要件,然后再看侵权责任的规则原则即谁之过,有谁来承担侵权责任。那么在代驾过程中发生了交通事故构成了侵权责任有谁来承担呢?
1、对方承担责任。
(1)当双方均为机动车辆时按照侵权责任法及交通道路安全法及相关法规有关规定按照过错责任原则有对方来承担责任
(2)当代驾人驾驶的为非机动车时按照过错推定原则有对方承担全部责任。除非有证据证明是代驾放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不承担责任。
2、代驾方承担责任。
当双方均为机动车时按照过错原则代驾方需要承担侵权责任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是我们就要考虑这个特殊的责任“主体”要不要承担责任,承担多大的责任。这就要看是有偿代驾还是无偿代驾了。
(1)有偿代价时谁来承担侵权责任
有偿代价包括私人有偿代驾、代驾公司提供的代驾及酒店等餐饮服务机构附带提供的代驾三种。依据侵权责任法相关知识我们知道私人有偿代驾为个人劳务责任,是指在个人之间形成的劳务关系中,提供劳务的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伤害,接受劳务的一方应承担替代赔偿责任的特殊侵权责任,即用人者责任。我个人认为在此种情况下用人者在承担完赔偿责任是有权依法向代驾人即提供劳务者追偿自己的损失但对外负连带责任。当代驾公司提供代价是要承担交通事故侵权责任时。依据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劳务派遣,也被称为人力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签订派遣协议,将工作人员派遣制单位,在单位指挥、监督下提供劳动的劳务关系。劳务派遣责任是指在劳务派遣期间,配派遣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责任,劳务派遣耽误承担补充责任的特殊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与代价、被代驾人、对外称带连带责任对内依法由追偿权。无偿代驾谁来承贷侵权责任,我个人认为应由代驾者对外称带责任被代驾者承贷连带责任。这样有利于避免冒名顶罪的现象。阻止衣服法律责任的交通肇事者逃避责任。因此,无偿代驾人妖承贷法律责任。这样有利于体现法律的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