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纠纷欠货款 法官调解赢赞誉
2015-06-03 15:29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法制频道讯 (记者 张晓辉/文 郭翼/图 通讯员 汤辉 席静)“来之前担心诉讼时间长会耽误生意,没想到你们法院办事效率这么高,车都开半路了,老板电话说为我们及时维权甚是感动,送面锦旗以表心意!我代表公司谢谢你们!”5月28日,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五亩人民法庭门口,厂家代表握着法官的手连声示谢。
邵某与黄某系生意伙伴。2011年开始,邵某经营的徐州某钢球公司向黄某供应碾矿钢球,双方供货采用先供货后结算的方式。2013年9月17日经算账,黄某还清了货款90余万元,尾款5万元约定钢球质量无问题,于三个月内一次性付清。然黄某在三个月内未对钢球质量提出异议,亦未付清尾款。邵某多次从徐州来灵宝追要此款未果。2015年4月23日,邵某诉至灵宝市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黄某给付下欠货款50000元。诉讼中,被告黄某以原告提供的钢球部分存在质量问题为由,仅同意支付货款3万元。
灵宝法院五亩法庭受理该案后,鉴于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有一定的调解基础。承办法官遂从和气生财、诚实守信、诉讼风险、诉讼成本等方面给双方耐心做工作,同时,采取“全面了解案情查证据、耐心细致调解维权益”的工作方法,为及时化解纠纷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最终,经过承办法官耐心疏通、调解,双方当事人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被告黄某当庭支付厂家代表货款4万元,其他问题双方互不追究。至此,一起因质量问题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就在徐州的厂家代表归途中,接听到老板的电话,老板对此结果非常满意,执意要向法官表示感谢,于是厂家代表又折回五亩法庭送来上书“热心为民 公平公正”的锦旗一面,遂出现本文开头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