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分类指导
工作指南(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探索不同发展阶段的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实现“一个堡垒、两个作用”功能定位的方法途径,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中办发〔2012〕11号)、《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粤办发〔2012〕2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分类指导工作指南。
一、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不同发展阶段的分类
根据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规模、发展水平、企业出资人支持程度等,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可分为成立期、成长期、成熟期等三类。
(一)成立期党组织:此类党组织一般成立3年以内,时间较短;出资人对党建工作重要性认识不深、支持力度不够;党员人数少,或比较分散,流动性强;党务工作者多为兼职、且缺乏经验;党组织工作保障有待加强。
(二)成长期党组织:此类党组织一般成立3-6年;出资人对党建工作重要性有一定认识、党组织工作经费、阵地、人员、时间有一定保障;党员数量有一定规模,队伍较为稳定;党组织活动开展正常。
(三)成熟期党组织:此类党组织一般成立6年以上,党员在员工中占相当比例、且队伍稳定;一般已设立党总支或基层党委;出资人对党组织重要性认识较深、对党建工作支持力度较大;党组织工作经费、阵地、人员、时间有充分保障;配置专职书记或专职党务工作者;组织活动开展规范、有创新。
二、不同发展阶段的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职责任务
中央意见(中办发〔2012〕11号)明确,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是党在企业中的战斗堡垒,在企业职工群众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在企业发展中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党组织在政治上具有独立性,在企业发展中发挥参与管理、推动发展、稳定队伍、促进和谐、塑造文化等职能。不同发展阶段企业党组织的职责任务是:
(一)成立期党组织:重点是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党的政治理论知识,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完善党组织设置,做好党员的发展和教育工作;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积极反映群众诉求,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企业文化建设组织开展活动。
(二)成长期党组织:重点是教育党员和职工群众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建立党组织工作制度,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做好党员的管理工作,提高党务工作者素质;推动建立工会、共青团及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反映群众诉求,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企业文化活动,树立高尚的职业道德。
(三)成熟期党组织:重点是引导和监督企业合法经营,带头履行社会责任;建全完善党组织工作制度,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做好党员的监督、服务工作,选优配强党务工作者;领导工会、共青团及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推动党建工作与群团建设工作共建共享,主动关心、热忱服务党员和职工群众,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扩大党组织在职工群众中的影响力;协调各方利益关系,依法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和社会稳定;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企业文化建设,塑造积极向上的企业精神,确保企业诚信合法经营;组织带领党员和职工群众围绕企业发展创先争优,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促进企业生产经营。
三、不同发展阶段的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组织设置
企业党组织按照属地管理和主管单位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一般由所在地党(工)委领导或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领导。跨地区设立的大型企业党组织可实行双重管理,对所在地党组织负责。对专业性、行业性较强的企业,可依托相关管理部门或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党组织,实行归口管理。不同发展阶段企业党组织的组织设置目标要求是:
(一)成立期党组织:有3人以上正式党员的,单独建立党组织;正式党员不足3名的,按“地域相近、行业相通”原则建立联合党组织。联合党组织依托书记或党务工作者所在企业、组织开展工作,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党建工作联络员制度,加强对所覆盖企业党建工作的指导。
(二)成长期党组织:重点考虑优化组织设置,对条件成熟的党组织及时升格。党员人数超过100名的,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员人数超过50名,不足100名的,成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员不足50人,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的基层委员会和总支部委员会可根据需要,设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或纪检委员。联合党组织要指导所覆盖企业做好党员的查找、选派和发展工作,对具备单独组建条件的,要及时拆分单独建立党组织。
(三)成熟期党组织:重点考虑组织设置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创新组织建设管理方式。企业党组织要根据党建工作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实行党建制度化管理,企业架构明确体现党组织办事机构,确保组织架构完善、体系健全、结构合理。党的基层委员会和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要设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或纪检委员。企业中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和条件,及时成立党小组、党支部或党总支。
四、不同发展阶段的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队伍建设
加强以党组织书记为重点的队伍建设。坚持标准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企业出资人是党员的党组织,原则上由党员出资人担任书记。提倡企业高管与党组织书记交叉任职。推行“交叉任职、一人多职”,提倡不是企业出资人的党组织书记兼职人力资源工作,兼任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党员负责人应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严格按标准有计划、有重点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注重“双向培养”,并加强党员教育和管理。不同发展阶段企业党组织的队伍建设目标要求是:
(一)成立期党组织:重点按照政治坚定、素质优良的标准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党组织书记在企业经营管理层中有影响力,在员工中有威信,党组织班子成员、专职党务工作者每年民主测评须达“合格”以上。建立党员、流动党员管理服务机制,切实解决“口袋党员”、“隐形党员”的问题。
(二)成长期党组织:重点提高班子建设水平,实现党组织书记进入企业管理层任职,有条件的党的基层委员会和党的总支部委员会要配备党务工作人员。党员、党务工作者管理、服务、教育制度化、规范化,激励关怀帮扶措施到位。
(三)成熟期党组织:重点按照班子健全、团结、能力强、威信高的要求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党的基层委员会和党的总支部委员会要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有条件的由专职人员担任党组织书记,由企业出资人担任党组织书记的要配备专职副书记。管理层和业务骨干中党员比例较高。党员、流动党员管理服务机制健全,党员、党务工作者教育机制完善,激励关怀帮扶措施有力。
五、不同发展阶段的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作用发挥
重点在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生产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先进文化建设等五个方面发挥“两个作用”。不同发展阶段企业党组织的作用发挥目标要求是:
(一)成立期党组织:形成党组织在企业职工群众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在企业发展中的政治引领作用。企业发展方向正确、生产经营良好,纳税、环保和安全情况良好,没有出现违法或违背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无群体性事件发生。企业出资人定期听取企业党组织工作汇报。党组织每年开展不少于4次组织活动,党员参与率达90%以上。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比较明显。党组织关爱员工,积极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推动和谐劳资关系建立。
(二)成长期党组织:确立党组织在企业职工群众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在企业发展中的政治引领作用。在达到成立期党组织目标要求的基础上,重点强化党组织发挥作用的制度建设。健全党组织积极协调各方关系制度,推进企业先进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活动。建立健全党组织与企业出资人沟通机制,党组织负责人参与企业决策、与管理层共同学习机制。建立“双培双推”工作制度,把党员培养成为企业突击攻关、岗位争先、科研创新的骨干,积极推动企业生产经营和科学管理。
(三)成熟期党组织:切实发挥党组织在企业职工群众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在企业发展中的政治引领作用。在达到成长期党组织目标要求的基础上,重点发挥党组织在推动企业创新发展、健康发展的积极作用。推动企业加强经营管理,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资源利用效率较高,自主创新能力较强,效益稳步增长,纳税、环保和安全情况良好。积极协调各方关系,职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党建工作特色鲜明,按照“五个好”(即领导班子好、业务发展好、作用发挥好、工作保障好、展示效果好)党建示范点标准建设,成为当地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标杆。党组织活动融入企业发展的各个方面,主动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承诺践诺评诺”等发挥作用机制健全。党员职工队伍素质不断提高,企业骨干中的党员比例不断增加,积极推动企业生产经营和科学管理。群团组织健全,切实发挥作用,党建带群建氛围浓厚。
六、不同发展阶段的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对企业出资人的教育引导
坚持需求导向,合理安排培训内容,以开门开放的培训理念和科学管用的方式方法,抓好企业出资人的教育培训工作,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健康成长。坚持“服务跟着党建走”,做好企业出资人的服务引导工作,加强与企业出资人的沟通联系,积极争取出资人和管理层对党建工作的支持帮助,不断增强企业出资人抓好党建工作的自觉性。不同发展阶段企业党组织对企业出资人教育引导的目标要求是:
(一)成立期党组织:企业出资人认可党组织在企业开展党建工作,定期听取企业党组织工作汇报。党组织与企业出资人沟通联系密切,党组织负责人参与企业部分决策、参加或列席企业管理层重要会议、与管理层共同学习交流。
(二)成长期党组织:重点争取企业出资人支持党组织在本企业开展党建工作,为党组织开展工作创造必要条件。引导企业出资人积极参加党组织开展的教育活动,自觉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企业发展的信心。党组织与企业出资人沟通联系机制建立,党组织负责人参与企业决策、参加或列席企业管理层重要会议、与管理层共同学习制度完善。
(三)成熟期党组织:重点引导企业出资人充分认识企业党组织对企业健康发展和个人健康成长的重要作用,关心、支持党组织在本企业各个部门深入开展党建工作。引导企业出资人主动参加党组织开展的各项教育活动,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的知识和国家法律法规,坚定社会主义理想信念,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我省发展公益事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作出更大贡献。企业出资人为党组织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在财政和党费支持的基础上,党员出资人和管理层成员积极支持党建工作经费,企业党建经费保障到位。企业出资人支持党组织领导班子与企业管理层“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鼓励优秀企业党组织书记、专职副书记担任企业高管职务,推动党组织有效参与企业决策,确保企业正确发展方向。
七、不同发展阶段的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工作保障
建立健全“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等各项党内活动制度,确保党内活动有序开展。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党建工作经费管理,并对经费使用情况在党内进行公示。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加强企业党组织和群团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不同发展阶段企业党组织的工作保障目标要求是:
(一)成立期党组织:党组织开展活动制度基本落实。建立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财政拨付的党员活动经费、党务工作者津贴,以及返拨的党费等资金使用情况良好。建立党建工作经费使用公示制度。专职党务工作者工资福利待遇及时足额发放。党组织基本有活动场所并能发挥作用,场所内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
(二)成长期党组织:建立党的组织和工作制度、党员管理服务制度、经费使用管理制度等保障制度。党建工作经费有保障,党员活动经费、党务工作者津贴,以及返拨的党费等资金使用情况良好。专职党务工作者工资福利待遇及时发放。建立专门的党员活动场所并能切实发挥作用,做到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
(三)成熟期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制度、党员管理服务制度、经费使用管理制度等健全有效。经费保障到位,在财政和党费支持的基础上,党员出资人和管理层成员积极支持党建工作经费,经费来源比较稳定充足。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使用管理规范,党员活动经费、党务工作者津贴,以及返拨的党费等资金使用情况良好。党建工作经费使用公示制度完善并执行良好。专职党务工作者工资福利待遇及时足额发放。阵地保障到位,建有单独、固定的党组织活动场所并能切实发挥作用,面积不小于
八、相关党建工作指导部门的指导责任
(一)完善领导机制。建立各级党委组织部门(“两新”组织党工委)牵头抓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机构具体负责,统战、经信、外经贸、工商、金融管理、工商联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组织领导机制,健全工作制度和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
(二)明确指导职责。各级统战、经信、外经贸、工商、金融管理、工商联等部门,要结合业务职能和工作实际,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指导。
1、统战部门指导职责。重点指导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机构根据上级“两新”组织党工委的意见,制定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年度工作意见和计划;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中的民主党派、无党派出资人按《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支持党建工作;做好非公有制企业出资人中的华侨、归侨、侨属、港澳台胞的统战工作,向他们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和鼓励他们支持在企业中建立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2、经信部门指导职责。重点指导中小微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党建工作、履行社会责任,将相关情况纳入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的建设内容。
3、外经贸部门指导职责。重点指导外资企业党建工作,加强调查研究,教育引导外资企业做好发展党员、组建党组织和发挥党员作用等工作。
4、工商部门指导职责。重点指导个协、私协开展党建工作;落实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登记申报、一年一报”制度,实时掌握新设、分设、合并、注销的非公有制企业名单和有关数据;组织选派工商部门党员干部担任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帮助企业组建党组织,开展党的工作;在企业评先评优工作中,把开展党建工作、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作为考核内容。
5、金融管理部门指导职责。重点抓好业务主管的民营金融机构党建工作,实时掌握民营金融机构有关信息和数据;指导民营金融机构做好发展党员、组建党组织和发挥党员作用等工作;在民营金融机构评级评优工作中,把开展党建工作、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纳入考核范围。
6、工商联指导职责。重点联系指导会员企业、会员商协会党建工作,教育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支持党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