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如何办理离婚
10岁以上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在法律上他们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成年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主要是间歇性精神病病人和有一定行为能力的智力残疾人。完全不能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和智力残疾人,不适宜结婚。可以部分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和智力残疾人,一般可以结婚。
限制行为能力人如果作为离婚案件的原告起诉离婚,应当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如果精神状态处于正常阶段,则应当由本人亲自参加诉讼;其次,如果当事人正处于精神状态不正常阶段,由需要其父母、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有扶养关系的兄弟姐妹代为诉讼。
深圳婚姻家庭律师建议,为了更好的收集证据,更有效的向法庭表述自己的观点,限制行为能力人和家属应当寻求专业离婚律师的帮忙,以争取得到最好的结果。
离婚诉讼中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主要有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植物人等。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只能通过诉讼进行,而不能协议离婚,因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进行民事活动,其所作出的意思表示为无效的意思表示。
配偶(正常人)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被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时,被告的近亲属作为法定代理人,代理被告出庭参加诉讼。一般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父母、成年子女,没有父母或者成年子女的由兄弟姐妹作为代理人出庭。
如果配偶(正常人)有虐待或者严重侵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利益的情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他上述近亲属也可以作为法定代理人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起诉要求离婚。
但是,司法实践中,法院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离婚较为慎重,程序也有较为复杂,为了更好的维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建议近亲属聘请专门从事婚姻家庭诉讼的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代为处理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