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 温家宝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